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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Web]2月7日消息,根据天研查近日披露的信息,饥饿的运营商上海拉达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20万元,该违法行为是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的行为。

据悉,《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在平台上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依法与平台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履行平台经营者资质审查义务,或者未履行保障消费者安全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因违反《电子商务法》 饿了么被行政处罚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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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因违反《电子商务法》 饿了么被行政处罚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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