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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网称,由于深圳腾讯电脑系统有限公司和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定其运营的阳光宽带网为危险网站并对其进行拦截和封锁,运城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上述两家公司,要求法院责令其立即停止拦截、封锁和阻碍用户接入阳光宽带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礼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000万元。几天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运城阳光公司称其是阳光宽带网的所有者和运营主体。被告腾讯公司是qq域名的所有者和该域名下网站的主要运营商,通过该域名下的网站向用户提供“腾讯安全管理器”和“腾讯qq”软件的下载和服务。被告搜狗公司是搜狗浏览器的所有者和经营主体。原告运城阳光公司、被告腾讯公司和被告搜狗公司均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互联网产品和服务,具有竞争关系。第二被告是一家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控制权的知名互联网企业。原告发现,互联网用户访问“阳光宽带网”时,腾讯公司使用其“腾讯电脑管理器”和“qq”软件,搜狗公司使用其“搜狗浏览器”软件联合使用弹出窗口等手段。提示“网站存在恶意风险”、“您要访问的网站含有虚假腾讯彩票信息”、“您要访问的网站已经被大量用户举报,虚假腾讯彩票信息已经发布。
据原告运城阳光公司、腾讯公司和搜狗公司称,两被告以“阳光宽带网”是一个含有虚假信息和欺诈风险的危险网站,并被大量用户举报,从而损害了其商誉为由,封锁并拦截了该网站。同时,借助用户的恐惧和疑虑以及由此产生的对保护电脑安全软件的需求,我们借机推荐用户安装腾讯的安全软件,以不正当手段分流了原告网站的流量,进而增加了两名被告的用户数量。网站流量和良好的信誉是互联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作为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控制力的知名互联网企业,两位被告理应起到表率作用,但他们以不正当手段压制和诽谤原告,严重损害和降低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给原告造成了极其不利的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2.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被认定为危险网站并遭屏蔽,互联网公司起诉腾讯、搜狗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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