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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昨天晚上,高辛零售宣布,CICC代表报价人所做的报价于2018年1月12日下午4点结束。报价未被修改或延长。

宜邦电力网获悉,在要约期内,要约人共获得303,560股要约股份,仅占已发行股份的0.0032%左右。因此,要约期结束后,高辛零售的股权结构基本没有变化。

阿里巴巴的持股和收购高辛零售的要约都已完成,要约人和一致行动者(包括要约人(阿里)、纪信、欧尚国际、高福和中广核)最终获得了高辛零售71.98%的股份,而阿里仍是第二大股东。

以下是公告全文: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联合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声明,并明确声明其对因本联合公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依赖该等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

本联合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高辛零售有限公司任何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联合公告

1)中国国际资本香港证券有限公司

代表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

收购高辛零售有限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

(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拥有或

同意收购的股份除外)

2)要约的结果

我指的是(一)要约人和公司日期为2017年11月20日的联合公告,其中包括(除其他外)股份购买协议和要约;(二)要约人和公司在交付日的联合公告为2017年12月8日;以及(iii)要约人和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联合发布的综合要约和回应文件(“综合文件”)。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联合声明中使用的特殊术语与综合文件中定义的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高鑫零售完成要约收购 合计购得逾30万股

报价结束

CICC代表报价人发出的报价于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4: 00结束。该要约未根据《收购守则》进行修改或延期。

报价的结果

截至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4: 00(即接受要约的最后时间和日期),要约人已收到303,560股要约股份的有效接受(占本次联合公告之日已发行股份的约0.0032%)。鉴于已有效接受303,560股要约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共拥有6,867,092,329股股份的权益(截至本联合公告日期,约占已发行股份的71.98%)。

要约的和解

收款股东应付的基金支票(扣除收款股东应付的卖方从价印花税和(如适用)因损失或未能出示股份而应付给登记员的费用后)已/将在登记员收到所有相关文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尽快通过普通邮件发送给收款股东,以使承兑完整有效,邮寄错误的风险应由他们承担。

公司的股权结构

除(1)上市公司的待售股份,(2)根据要约有效接受的要约股份,以及(3)CICC相关成员公司代表其客户在非全权和非排他性基础上持有的股份(根据《收购守则》被行政人员认定为豁免自营交易商或豁免基金管理人的股份除外),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权在要约期内收购或同意收购任何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均未在要约期内借入或借出公司的任何相关证券(如《收购守则》第22条附注4所定义)。

高鑫零售完成要约收购 合计购得逾30万股

就在要约期之前,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持有约60.71%的已发行股份。在交付之后但在要约发出之前,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方持有已发行股份的71.98%的权益。要约截止日期后,考虑到对303,560股要约股份的有效接受,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将持有总计6,867,092,329股股份的权益(占本次联合公告之日已发行股份的约71.98%)。就本段而言,要约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不包括CICC相关成员公司代表其客户在非全权和非排他性基础上持有的股份(除了被高管人员认定为豁免自营交易商或豁免基金管理人的股份)。

高鑫零售完成要约收购 合计购得逾30万股

下表显示了该公司(一)在要约期前的情况;(ii)在紧接成交后但在作出要约前。以及(iii)在本次联合公告发布之日要约截止日期之后的股权结构(假设303,560股股份已被有效接受和结算):

交货后立即,报价截止日期后立即

在要约期之前但要约发出之前的联合公告日期

大约股份百分比大约股份百分比

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包括他们的假定

一致行动的人)

-报价人

0

0.00%

2,001,450,083

20.98%

2,001,753,643

20.98%

-纪信

4,865,338,686

51.00%

4,865,338,686

51.00%

4,865,338,686

51.00%

-欧尚零售国际

926,418,766

9.71%

0

0.00%

0

0.00%

cgc

807,024,010

8.46%

249,240,945

2.61%

249,240,945

2.61%

甲府

748,376,538

7.84%

231,128,286

2.42%

231,128,286

2.42%

董事或前任董事

123,429,074

1.29%

123,429,074

1.29%

23,429,074

1.29%

公众股东(附注1)

2,069,117,626

21.69%

2,069,117,626

21.69%

2068814066

21.69%

总计(附注2)

9 539 704 700

100.00%

9 539 704 700

100.00%

9 539 704 700

100.00%

附注1:该等股份分别于2017年11月20日(要约期前)、2017年12月19日(综合文件的最后可行日期)及2018年1月12日(本联合公告日期)由CICC(获行政人员就收购守则认可的获豁免自雇交易商或获豁免基金经理除外)持有,并代表其客户(他们

注2:由于四舍五入,百分比之和可能不等于100.00%。

公众持股

在要约结束后,在已被有效接受的股份转让经登记官正式登记后,公众(根据上市规则的定义)持有2,068,814,066股股份,占本次联合公告日已发行股份的约21.69%,超过上市规则规定的19.38%的最低公众持股要求。

接受董事会的命令

接受董事会的命令

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高辛零售有限公司

导演

主席

timothy a.steinert

郑泉泰

截至本联合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

执行主任:

卢多维奇,弗雷德里克,皮埃尔·霍利尼耶(首席执行官)

黄明端

非执行董事:

郑泉泰(董事长)

Benoit Claude Francois Marie Joseph leclercq Xavier Marie Alain delom de mezerac Wilhelm Louis HUBNER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玉粉

德斯蒙德·默里

何仪

本公司董事共同及个别地对本联合公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与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方有关的信息除外,但包括与本集团有关的信息),并在进行所有合理查询后予以确认。据他们所知,本联合公告中所表达的意见(除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方所表达的意见,但包括本集团所表达的意见)是经过慎重考虑后做出的,本联合公告中未遗漏任何内容

高鑫零售完成要约收购 合计购得逾30万股

截至本次联合公告之日,要约人的董事为施一德先生、吴伟女士和叶柏东先生。

要约人的董事对本联合公告中包含的信息的准确性(与本集团相关的信息除外)共同和单独承担全部责任,并且在进行所有合理的调查后,他们确认,据他们所知,本联合公告中表达的意见(本集团表达的意见除外)是经过仔细考虑后做出的,并且本联合公告中未遗漏任何使本联合公告中的任何声明具有误导性的其他事实。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高鑫零售完成要约收购 合计购得逾3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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