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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网报道】3月9日,据海淀法院官网消息,优酷网起诉今日头条和运城阳光媒体公司侵犯作品信息传播权,未经许可向用户提供播放《狼斗士2》的链接,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提供《狼斗士2》的网络服务,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几天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优酷网称,《狼斗士2》是一部由吴京执导的动作片、战争片和军事片,在中国票房收入最高,也是中国电影首次跻身全球票房前100名。优酷在支付巨额版权费后,获得了狼勇士2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授权期限,该片于2017年11月3日在Youku.com独家上映。经公证,今天的头条网站为用户提供了狼勇士2的定向链接服务,链接的阳光宽带网络由运城阳光媒体公司运营。经过调查,阳光宽带网还没有获得《狼斗士2》作品的合法使用权,今天的头条也没有进行过合法有效的审查。
优酷网认为,基于上述事实,今天的头条和运城阳光媒体有限公司未经优酷网的许可,在网上传播未经授权的作品《狼斗士2》用于商业目的,主观上是错误的,客观上对优酷网造成了损害。今天的头条和运城阳光传媒有限公司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优酷诉今日头条索赔百万 称其未经许可擅自播放《战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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