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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条例》生效。明确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的用户、生产者和平台不得进行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交通欺诈和账户操纵等非法活动。网络信息内容的生产者应当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和发布不良信息,包括夸大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炒作、丑闻、不端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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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3月起明令禁止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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