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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中新网4月8日电(记者李楠)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针对百度和搜狗“互联网专利第一案”的最后一批案件,针对“中文词库更新系统及方法”、“网络资源地址输入法及输入法系统”、“中文输入法候选词序恢复方法及系统”等备受瞩目的案件,做出了判决。法院宣布:“驳回原告,

2015年10月至11月,搜狗公司基于其输入法领域的专利,先后对百度提起了一系列专利侵权诉讼,指控百度“百度输入法”产品侵犯其17项专利,并提出了总额为2.6亿元的高额索赔。这一系列诉讼因案件数量大、索赔金额大而被称为“互联网专利第一案”。

面对搜狗的诉讼,百度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当出现专利纠纷时,当事人有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以审查所涉及的专利的有效性。如果发现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后,可以宣布该专利无效,并丧失该专利权所享有的一切合法权利。

“互联网专利第一案”全部宣判:驳回搜狗诉讼请求,百度不存在侵权行为

两年来,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公开审理和判决,在搜狗诉百度的17项专利中,有11项专利被宣布全部或部分无效,其中包括“索赔金额最高的1亿元专利”。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互联网专利第一案”全部宣判:驳回搜狗诉讼请求,百度不存在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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