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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我被感动了,并完成了我的音乐生涯。备受关注的金牌音乐节目《歌手》于1月12日首次在优酷全网播出,优酷也花费巨资从权利人处获得了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今天,海淀法院宣布“2018歌手”未经许可播出,优酷索要500万元。

由于上海千山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电视猫为歌手作品第六季提供了在线播放服务,优酷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被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提供相关节目,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500万元。几天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优酷公司诉称,《歌手》第六季(2018歌手)是湖南卫视推出的大型音乐比赛综艺节目,拥有巨大的观众群和社会影响力。相关节目将于2018年1月12日起每周五22:00在湖南卫视播出。节目邀请了王峰、张韶涵、腾格里等国内外著名歌手同台竞技,为观众提供了视觉和听觉上的盛宴,吸引了大量观众。自从第一次播出相关节目以来,收视率一直居高不下,并在同期综艺节目中名列前三。所涉及的节目同时在互联网上推出后,播出量已经达到上亿,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关注度。原告花费巨资从权利人处获得所涉节目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所涉节目进行深度广告宣传,从而创造了网络收视的高人气。在相关节目的热播期间,原告发现被告通过其操作的电视猫电视应用程序向未指明的网络用户提供了相关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向法院提起上诉。

电视猫擅自播放《歌手》第六季 优酷起诉索赔500万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电视猫擅自播放《歌手》第六季 优酷起诉索赔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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