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90字,读完约2分钟

【科技网报道】4月4日,据海淀法院网报道,海淀法院近日审结吴亦凡诉新浪微博用户尹某名誉侵权案,责令被告尹某连续30天在涉案微博个人主页上发表声明,向原告吴亦凡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和合理维权费用共计7万元。

原告吴亦凡称,2017年9月,新浪微博平台上出现了一个以#吴亦凡持枪作弊#为主题的特别页面。尹是该话题的主持人,在该话题页面和他的个人微博主页上为原告发布了大量虚假信息和图片,如:#涉枪#话题维护、涉枪勾引未成年人等。这个话题一经宣布,就引发了一场网络口水战。截至提起诉讼之日,已有108次讨论和78,000次阅读。在该话题被披露之前,原告工作的经纪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通过新浪微博平台委托律师就网上关于原告枪支的虚假言论发表公开声明,指出上述低俗内容构成对原告的诽谤。但被告尹某仍恶意发布诋毁原告形象的信息,对原告形象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他受到了激烈的舆论攻击,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网络暴力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公众形象,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吴亦凡诉微博网友侵犯名誉权胜诉 获赔7万元

据悉,被告人尹某未到庭并提交书面答辩材料,法院依法缺席审判。经审理,本院认为,殷被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本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的判决。

海淀法院称,殷在微博标题和内容中称,涉及原告引诱未成年人、骗取未成年人枪支等。在一些图片中有很多脏话。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上述内容旨在恶意贬损和诽谤吴亦凡的名誉,侵犯吴亦凡的名誉权。有权要求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至于停止侵权,由于涉及的内容已经删除,吴亦凡在法庭上放弃了申请的内容,法庭没有异议。

吴亦凡诉微博网友侵犯名誉权胜诉 获赔7万元

关于赔礼道歉的责任和精神损失赔偿金额,本院综合考虑了殷的主观过错、侵权情节、影响范围等因素,责令被告人殷连续30天在涉案微博个人主页上发表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

关于吴亦凡的经济损失赔偿请求,鉴于其未提交所涉微博内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相关依据,且法院也充分考虑了其潜在权益在精神损害方面的影响,故不予单独支持。在吴亦凡进行公证和聘请律师维权的费用属于合理费用范畴。法院考虑到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依法确定赔偿金额为2万元。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吴亦凡诉微博网友侵犯名誉权胜诉 获赔7万元

地址:http://www.shwmhw.com/shxw/46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