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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央网办秘书处、商务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部际综合协调工作组工作制度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旨在加快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机制,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全面发展。
蓝鲸tmt杨伯承
今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中央网办秘书处、商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部际综合协调工作组工作制度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旨在加快完善电子商务部门间协调机制,促进电子商务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行动计划提出了五大任务,包括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电子商务创新与发展专项行动、电子商务促进区域发展专项行动、电子商务对外开放专项行动和电子商务政策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对于跨境电子商务,《行动计划》指出,要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中的海关、检验检疫、支付、追溯和税收管理体系,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中海关、检验检疫、支付、追溯和税收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跨境电子商务中通关综合服务效率。
在电子商务支付安全服务方面,行动计划提出鼓励和规范支付业务创新,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为电子商务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服务。
依托移动金融基础设施和城市移动金融安全可信服务管理系统,推进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实施互联网金融创新服务工程,构建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在农村电子商务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支持特色农、林、农资电子商务新模式,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面向农村、老老少少的边境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边远林区,建立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直接供货关系服务“一村一品”。
鼓励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推广精准农业服务。支持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建设,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据报道,“十二五”期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实现了跨越式增长,从2011年的6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1.8万亿元。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8%。电子商务已经完全融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一个工业生态系统已经初步形成。
以下是电子商务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全文:
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一,整体思维
按照“软硬结合、内外发展、纵横协调、政企合作”的方针,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和政策环境,完善电子商务基础信息,深化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经济增长、产业升级和扶贫中的作用,带动大众创业和创新,加快培育新的动能。
“软硬结合”是指建立软硬结合的环境,以满足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在软环境下,应加强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科技支持和人才培养;在硬环境下,应推进电子商务基础信息设施、电子商务安全和电子商务经济监控体系建设。
“内外兼顾”是指协调和促进国内电子商务的行业发展及其国际化。对内,要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积极支持重点企业,积极支持新兴业态,保持国际领先优势;对外,我们要重点推进一带一路电子商务的国际合作,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的全球布局,争取话语权,主导电子商务的国际规则。
“纵横协调”是指在部际电子商务发展综合协调工作组的统筹规划下,加强国家各部门与地方政府和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之间的协调,在顶层设计的统筹规划和相关部门、地方之间的职责分工基础上,共同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政企合作”是指加强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各类电子商务企业、科研院所等社会团体之间的合作,共同开展电子商务理论研究、技术研究和模式创新;加强政府引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可追溯体系和统计监控体系建设;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遵循市场导向机制,共同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
围绕电子商务常见流程和关键环节的基础信息,建立收集、管理、维护和共享的机制和设施,逐步形成完整、准确、实时、动态的电子商务市场经济信息资源,加强公共服务,降低电子商务运行成本,提高电子商务市场运行效率,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决策。完善物流、支付、追溯等支持系统,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1、电子商务经济运行监控平台
多渠道整合电子商务相关信息,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依法向政府监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开放数据资源,搭建电子商务经济运行监控平台,研究提出电子商务发展指标,定期发布电子商务发展态势报告,为国家制定经济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推广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可信服务项目
整合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相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获取和掌握的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的基础信息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信息库,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公开,规范电子商务主体经营行为,提高电子商务主体交易安全性和可信度。
推广部门:工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安部
3.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改进项目
整合相关业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构建标准化的电子商务产品基础信息库和服务平台,并在平台上增加ccc证书数据库系统的链接,为各类电子商务网站提供电子商务产品基础信息共享和交流服务。建立电子商务产品标准化质量信息库和服务平台,为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相关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和交流服务,促进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
推广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4、电子印章管理和电子合同应用工程
推进相关立法完善,积极推进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建设,形成传统印章和电子印章相结合的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电子分业务市场主体网上签约提供有效支持,维护网上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建立与电子合同和电子合同档案管理相关的标准和法规,搭建电子合同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标准化的电子合同相关服务。
推广部门:公安部、密码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档案局
5.电子发票推广项目
完善电子发票和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系统,搭建国家和地方电子发票信息管理平台,形成电子发票信息库,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现各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和共享,依托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面向各类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研究制定电子发票相关标准和规范。 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电子发票,充分发挥电子发票在促进、引导和保障电子商务中的作用。 推进电子会计档案管理。
推广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委员会
6.跨境电子商务综合通关提速项目
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检验检疫、支付、追溯、税务等管理体系,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检验检疫、支付、追溯、税收征管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综合服务效率。
推广部门: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
7.电子商务物流效率优化项目
推进跨区域、跨行业智能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展联合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推进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和专业化发展;制定并实施汽车、电动三轮车等城市配送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城市配送能力需求管理,保障配送车辆通行便利。完成仓储建设标准体系,鼓励建设现代仓储和冷链物流设施,加强边远地区仓储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和监管人员生活资料的智能配送。
推广部门: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邮电局、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国家标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法部
8.电子商务支付安全服务项目
鼓励和规范支付业务创新,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为电子商务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服务。构建支付标签创新服务平台(tsp),依托移动金融基础设施和城市移动金融安全可信服务管理系统,推进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实施互联网金融创新服务工程,构建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推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
(2)电子商务创新和发展的特别行动
着力发展“一、三产业、新业态”,建立满足电子商务创新创业需求的新载体;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领域,要激发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创新活力,着力培育电子商务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创新服务的新载体
面对电子商务领域,我们将做大做强创创空,支持创创空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提供专业化、网络化信息服务,支持电子商务孵化器建设,促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探索建立生产性创新服务平台,为初创企业和创意群体提供设计、测试、生产、融资和运营等创新创业服务。支持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的规范发展,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利用交易信用信息为平台交易双方提供融资和保险服务。
推进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办
2.培育新的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
支持各类信息服务企业,探索和推进信息数据资源的生产化和服务化,探索大数据服务产业化的安全发展模式。支持各种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发新的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模式。
推广部门:发展改革委、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3.支持特色农林农资电子商务新模式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面向农村、老老少少边境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边远林区的特色农产品和林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农(林)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户(森林)等新型农(林)业实体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大型养殖户等新型农(林)商实体,服务“一村一品”,有效对接专业,加快信息进村,依托村级服务站,探索网上销售鲜活农(林)品和农(林)产资料,带动农民(林农)致富。鼓励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农药精准服务。推广新的农业生产模式,如邮政服务、快递服务直销和订单生产。
推广部门:农业部、林业局、发改委、商务部、邮电局、国务院扶贫办等。
4.深化电子商务在工业企业中的应用
引导大型工业企业在重点工业领域建立具有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型为行业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发展面向产业集群和区域特色产业的第三方产业电子商务平台,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竞争力。规范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发展,形成与实物交易互动发展的新模式。大力推进工业移动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制定工业移动电子商务相关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开展工业电子商务区域和企业试点,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物流、互联网金融等业务协同创新和互动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工业企业“走出去”,积极开展跨境工业电子商务,促进产能和装备制造业的国际合作。
推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探索智能设备网络服务的新途径
支持智能生产设备的网络化服务;支持可穿戴设备与社交生活场景的结合,培育在线主题社区电子商务新模式;支持新能源设备与电子商务结合,探索能源互联网应用创新。
推广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6.拓展医疗电子商务发展的新领域
鼓励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提供者等。,搭建医疗卫生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提供网上预约和网上保健咨询服务。探索和发展处方药电子商务。
推进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
7.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发展
支持百货商店、连锁店、实体书店、专业市场等传统流通企业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实现供应链、支付、客服、商品营销的线上线下协调发展。鼓励家政、房屋租赁、招聘求职、餐饮娱乐、在线旅游等线下生活服务企业与大型电子商务生活服务平台对接,推动线上线下跨境创新。
推广部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等。
(三)电子商务促进区域发展的专项行动
围绕实施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政策,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辐射作用,形成电子商务纵横交错、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的创新发展新局面,推动电子商务跨区域协调发展。
1.京津冀电子商务协同发展项目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明确京津冀电子商务产业布局的思路和功能定位,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总部经济、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作用,促进京津冀电子商务的整合和协调发展。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引领作用,创新电子商务技术和商业模式,推进京津冀地区民生保障、产业转型升级和综合市场建设。
推进部门:发展改革委、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扶贫办
2.长江经济带电子商务推广项目
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独特作用,挖掘中上游广阔腹地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支持长江流域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电子商务在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应用。 引导长江经济带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提升长江经济带电子商务产业竞争力,促进区域特色电子商务繁荣,促进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互动,形成沿江、沿边内外发展的开放带
推广部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
3.电子商务振兴东北工程
围绕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智能制造、农产品电子商务、旅游电子商务为重点,完善电子商务物流、支付、网上信贷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制造业、农林传统服务业电子商务。依托电子商务经济打造振兴东北新引擎,激发振兴东北的内生动力,促进老工业基地的经济转型升级。
推广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4.西部电子商务扩展项目
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力发展涉农电子商务、旅游电子商务和能源电子商务,加大信息基础设施、物流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培育面向地方优势产业和特色商品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挖掘西部地区生态农业、林业和旅游资源的价值,提高西部地区创新发展、脱贫致富的能力。
推广部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5、电子商务示范建设项目
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新经济力量中的示范作用,启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省建设,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建设,积极引导电子商务政策创新、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形成示范省、示范市、示范县、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新发展态势。
推进部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扶贫办
6.电子商务扶贫项目
创新扶贫机制,将互联网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加大电子商务扶贫项目实施力度,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重点加强贫困村级电子商务网站建设,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开展扶贫合作。加大对贫困农民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促进农产品向上流动,促进商品流通,不断提高贫困人口利用电子商务创业和就业的能力,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渠道,推进贫困地区供给侧结构改革。陇南电子商务扶贫示范模式将向全国其他贫困地区推广,结合该地区实际创新模式,建立扶贫机制,带动贫困人口增加就业收入,摆脱贫困,帮助贫困地区脱贫,使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推广部门:国务院扶贫办、商务部、财政部、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发改委、农业部、邮电局、国家供销公司等。
7.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继续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支持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建设,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推广部门: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扶贫办、邮电局
8、电子商务林业产业整合示范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林业电子商务示范的带动作用,在大力推广中将电子商务与传统林业产业融合,鼓励森工企业利用电子商务进行创新、发展、转型和升级,实施林业电子商务整合示范工程,提高电子商务整合在林业的应用能力,提升电子商务在林业的整体应用水平。推进以林产品、种苗、花卉、林权和生态旅游为核心的林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推广部门:林业局
(4)提高电子商务对外开放水平的专项行动
围绕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节庆城市的点对点合作,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渠道建设,推进对外贸易和产业合作;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搭建国际合作平台,促进国际发展;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建设,促进国内海关稽查和税务交换业务的协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1、电子商务国际渠道的建设
面向“一带一路”沿线经济联系紧密的地区、国家或城市,组织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开展点对点合作,探索联合建立电子商务经济合作试验区和信息口岸,努力营造法规互认、企业互信、产业互融的政策环境。 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合作建设,构建电子商务共同市场,探索“新三环”,实现电子商务领域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高效流通
推广部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2.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平台的构建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的国际扩张。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发展境外物流仓储设施和服务、利用现有跨境支付渠道、建设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平台等方式,构建新的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平台,加强电子商务产业的国际合作和互动发展,拓展电子商务国际市场,促进电子商务在当地传统产业的应用。
推广部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外汇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
电子商务政策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按照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要从电子商务法规、政策、标准、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着力消除阻碍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法律和政策。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规范电子商务发展,争取在全球电子商务监管建设中的话语权。充分发挥科技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能力。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详见分工表(附后)。
第三,保障措施
(1)发挥电子商务部际协调机制的作用
依托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部际综合协调工作组,研究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跨部门问题,加强具体问题的跨部门磋商,协调出台各项政策,督促落实各项任务,促进电子商务整体健康发展。
(2)组织实施电子商务重大项目
通过政策引导和适当的投资支持,加强对电子商务基础信息设施建设的投资引导,在一带一路开展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创新试点,改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探索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政策,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现与一带一路周边国家的合作共赢。
(3)加强电子商务通用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推动电子商务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发展,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和发展规律的研究。实施电子商务定制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等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项目。鼓励企业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加强产学研结合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4)推进电子商务标准和规范体系建设
组织实施电子商务标准建设项目,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立一批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电子商务领域基本国家标准。与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科研机构和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共同探索组建国家电子商务标准联盟,努力发展在全球电子商务中的话语权。
(e)为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创造良好的环境
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网上监管和网下监管衔接,国内监管和跨境监管结合。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推进电子商务市场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完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社会治理机制,实现行政保护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权援助、调解仲裁、行业自律的有机结合。促进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和监督的法律制度和国际规则;加快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修订,加强电子商务新模式和新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
(6)加强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
组织实施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项目,探索实用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培训机制,推进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引导各类培训机构增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项目,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络创业培训。
(七)做好政策文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出台的政策,及时组织开展不同领域、不同主题的政策宣传。综合利用央视、新华社等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app等网络媒体的作用,有效扩大政策影响力。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出发点,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医等专业团队,为电子商务纠纷和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法律服务。
(8)加强电子商务网络安全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体系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电子商务网络安全保障工程,指导和监督电子商务企业实施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防范措施,加强电子商务新应用和新服务的安全技术检测,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监控和预警,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完善防控一体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电子商务行动方案:涉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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