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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波恩5月18日电(记者张苡榕)2017年第一轮联合国气候谈判18日在德国波恩结束。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气候司副司长陆当天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谈判总体上取得了预期的成果,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卢表示,2016年11月生效的《巴黎协定》已经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安排。本轮谈判围绕《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展开,形成了初步共识,“可以理解为实施细则的大纲”。

据了解,2016年11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气候变化会议确认,《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将在2018年第二十四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方会议上完成。

卢说,虽然已经形成初步共识,但谈判中仍存在分歧,“主要体现在是否区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如何确保谈判在各种问题上取得全面、平衡的进展。”

卢表示,《巴黎协定》旨在加强《公约》的执行,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作为《公约》的基本原则之一。我们不仅要考虑发达国家重视的减缓和透明度等问题,还要关注发展中国家重视的适应、资本、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等问题。所有问题都应以平衡的方式推进。

“此外,《京都议定书》及其《多哈修正案》已经为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的承诺行动做出了安排,但发达国家很少提及相关问题。我们认为,发达国家应该采取更加积极的行动,履行其现有承诺。”对卢说道。在今年年底举行的波恩气候变化会议和今后的谈判中,应继续关注承诺在2020年之前采取的行动。

卢介绍说,在本轮谈判中,中国代表团为推动谈判进程做出了巨大努力,就所有重要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并积极发表意见,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关切。

《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帕特里夏·埃斯皮诺萨(Patricia Espinosa)当天对记者表示,中国代表团“以非常建设性的态度”支持秘书处的工作,是“我们重要的战略伙伴”。

2015年12月,近200个《公约》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变化会议上通过了《巴黎协定》,这是《公约》下继《京都议定书》之后第二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定。《巴黎协定》于次年生效。

本轮联合国气候谈判8日在波恩开幕,来自世界各地的400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除了就具体执行《巴黎协定》进行磋商之外,这次谈判还为将于11月在波恩举行的气候变化会议的筹备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联合国气候谈判迈出实质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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