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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科技5月3日电-5月2日,国家网络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生效。根据管理规定,通过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公共账户、即时通讯工具和网络直播向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必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禁止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由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职责责令停止相关服务活动,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新规颁布 公众号网络直播纳入监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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