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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10点20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为人民调解员的员工在特邀室(以下简称“特邀调解室”)的员工开门前做好准备,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坐在候机室等待。 宋凯和郑明分别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当天两人在约定的时间来到特邀调整室,委托人民调整人员高玉凤调整这场纠纷。 年8月,新疆某股份有限公司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区某建材企业签订了销售合作协定,新疆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向巴州某建材企业供应产品。 协议签订后,新疆某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交货义务,但巴州某建材企业没有支付全部款项。 截至1000年7月,巴州某建材企业累计拖欠货款1000万余元。 今年9月9日,新疆某股份有限公司向乌镇新市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巴州某建材企业支付货款和违约金1600万余元。 接到起草请求后,新市区法院呼吁对接中心根据事件的性质将事件推送到特邀调停室,由人民调停员先行调停。 高玉凤和诉讼代理人的信息表现调停事件分流到高玉凤处 这个案件的事实表明,办理诉讼手续需要时间,诉讼费用变高,双方的关系有可能恶化。 高玉凤知道现在双方仍处于合作关系,积极地中介双方进行积极的协商。 最终,双方同意用调解方法解决争端。 之后,高玉凤约双方的诉讼代理人于9月15日10点30分在特约调解室见面,达成了调解协议。 记者和宋凯、郑明一起进入特约调解室。 调停室约30平方米,墙上挂着两张写有“欢迎良气的人如一家”、“调停千家之事温暖万人的心”的书画,中央放着办公桌,调停员和当事人顺利面对面交流。 “一切都商量好了,对吧? 各有各的意见。 ”……“截至年9月25日,本金和违约金共计1600万余元不重复支付,诉讼费减半征收12万元,由被告承担。 原告,被告对金额,支付期限有异议吗? “没有 “就这样决定了。 “双方同意后,高玉凤提交调停笔录,由双方诉讼代理人分别签名后,向法院申请发行调停书。 之后高玉凤来到该院投诉前调解中心,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邓红娟进一步审查调解笔录,出具调解书。 12点左右,这个基准额达到1600万余元的纠纷通过调停得到了彻底处理。 近年来,我区各级法院通过加强投诉协调对接,推进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拓宽了争端解决途径。 以这次体验的新市区法院为例,作为新疆收获量最多的基础法院,每年达到2.5万件。 为了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我院合作,与医疗调查委员会、商会、妇联等11个社会组织合作,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投诉前的调解。 另外,邀请退休法官、人民陪审员、高中教师、律师等成为专业的兼职邀请调整员。 另外,本医院以投诉调查对接中心为中心,通过程序分流、投诉前调停、迅速审查等业务,实现了“简单方案迅速调查、普案迅速处理、难事件详细调查”。 今年以来,本院称前调解的成功率超过了60%。 新市区法院起草法庭庭长张越然说。 “法院优化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更紧密地结合起草和投诉前调解,大大发挥投诉前调解功能,大量纠纷通过投诉前调解迅速解决,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消除萌芽。 “来源/新疆法制报监制:林艳峰主编:王维原标题:《成果朝圣| 1600万元纠纷在投诉前解决》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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