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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科技6月11日报道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昨天发布了《电信服务质量通知》,披露了2020年第一季度电信服务质量情况。数据显示,第一季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用户投诉受理机构共受理电信用户投诉36454件,同比下降26.7%。第一季度,12321接待中心收到8732个欺诈电话和短信举报,比上个月下降56.3%。

工信部:一季度诈骗电话及短信举报8732件次 环比下降56.3%

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电信服务质量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首先,电信用户投票支持投诉

(一)电信服务投诉。一季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用户投诉受理机构共受理电信用户投诉36454件,比上个月下降26.7%(详见附件1、2)。其中,费用纠纷投诉占26.0%,比上个月上升2.3个百分点;用户服务投诉占59.9%,比上个月下降1.0个百分点;互联网质量投诉占14.1%,比上个月下降1.3个百分点。各级投诉受理机构按照《电信用户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和调解了用户投诉,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

工信部:一季度诈骗电话及短信举报8732件次 环比下降56.3%

(二)垃圾邮件投诉。一季度,12321网络不良和垃圾邮件举报受理中心(以下简称12321受理中心)受理用户骚扰电话投诉100028起,比上个月下降39.9%;收到了58,268条来自用户的垃圾邮件投诉,比上个月下降了43.4%。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督促相关电信企业对上述投诉进行检查和处理。

(3)对不良手机应用的投诉。第一季度,12321接待中心收到43191条关于手机应用不良的有效投诉,比上个月下降5.25%。通过行业自律,12321受理中心与应用商店和安全检查制造商一起,删除了51个有问题的不良手机应用。

(四)举报欺诈电话号码的用户。第一季度,12321接待中心收到8732个欺诈电话和短信举报,比上个月下降56.3%。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敦促相关电信企业检查和处理举报的欺诈号码。

二是对电信服务的监管

(1)一季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存在端口号转换服务问题的电信企业下发了3项行政处罚决定、32项整改通知、50项通报批评和72项约谈提醒。

(2)一季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共查处电信服务问题企业责任10次,监管责任10次,查处非法电信企业9次。

(3)一季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共通报了68家垃圾邮件问题突出的企业,依法查处了2家违法企业。在中国,“拒绝来电”服务的用户数量接近1480万。

(4)第一季度,为确保COVID-19的肺炎防控沟通,通信行业在两天内完成了武汉市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5g网络覆盖,全力确保全国各定点医院、疾控中心等单位的顺畅沟通,及时推出了免停、紧急启动、交通配送等便捷服务。共投入398,000名应急支援人员和199,000辆应急车辆,修复了9,000个受灾基站,确保了全国通信网络在人民家园隔离期间的平稳运行。

工信部:一季度诈骗电话及短信举报8732件次 环比下降56.3%

(5)第一季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24家违法违规企业,如访问未注册网站、违反实名制规定、违反代码规范、无证经营等。上述企业受到电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列入不良电信业务名单。

(6)一季度,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了16家涉及电信网络欺诈的知名企业,督促相关企业加强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

第三,商业和消费技巧

(1)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运行的网络安全支持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范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二)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应按照《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的若干规定》(工信部令第20号)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渠道,提高投诉处理效率,解决用户合理需求,有效提高互联网用户满意度。

(3)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醒用户使用COVID-19肺炎疫情“验证信息”防范网络攻击,不要轻易点击短信或微信中的不明来源链接;不要轻易打开来源不明的电子邮件及其附件;如果您接到营销骚扰或涉嫌欺诈的电话,请通过12321接待中心的官方网站和应用程序及时投诉或拨打电信企业的客服热线。

(4)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醒用户,在使用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如果遇到企业投诉处理不及时、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等问题,可以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ts.isc/)投诉。

工业和信息技术部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工信部:一季度诈骗电话及短信举报8732件次 环比下降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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