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70字,读完约2分钟

唐俊杰,北京二商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数据地图)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4日-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城市食品供应的重要渠道。特别是在2020年COVID-19肺炎疫情期间,农产品批发市场充分发挥了流通主渠道的作用,有效保障了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特别是在保障供应、稳定价格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尽管如此,北京新发地近期发生的群体性疫情仍表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疫情防控和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北京二商集团唐俊杰:建议明确农贸市场法律地位和公益属性 营造良好发展环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唐俊杰告诉《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目前,中国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已基本形成,但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我国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尚不完善,基础设施薄弱、信息不对称、产销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依然突出。

她认为,农产品流通行业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市场建设投资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例如,大部分批发和零售已经进入大厅棚,但约40%的批发市场仍然使用露天交易;受高租金等因素影响,水产品、肉类等鲜活农产品在部分市场进行地下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卫生防疫隐患。总体而言,大部分农产品市场及其冷链、物流、检验检疫、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仍不完善,落后的基础设施亟待升级。

北京二商集团唐俊杰:建议明确农贸市场法律地位和公益属性 营造良好发展环

唐俊杰强调,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带动产销、活跃流通、保障供应、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公益性地位不明确,在政策上被当作商业企业对待,税收负担沉重,土地、水、电成本高,市场收益率低。因此,农产品批发市场盈利模式单一,抗风险能力弱,市场处于“谁投资、谁管理、谁经营、谁受益”的模式,没有体现市场的公益性。

北京二商集团唐俊杰:建议明确农贸市场法律地位和公益属性 营造良好发展环

唐俊杰表示,如何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本质属性,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促进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健康发展,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唐俊杰建议大力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立法工作。建议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并颁布具有国家法律地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法律地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依法保障农批市场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

此外,要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地位,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减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负担,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确保“菜篮子”价格相对稳定,为城乡居民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北京二商集团唐俊杰:建议明确农贸市场法律地位和公益属性 营造良好发展环

地址:http://www.shwmhw.com/shxw/13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