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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卖家不想玩边缘球(政策解释?电子商务法一月实施(下)
《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绝大多数电子商务运营商和平台运营商都符合合规性和合法性。然而,记者的调查发现,一些漏网的鱼要么击中了法律的边缘球,要么顶风作案,这对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将来,电子商务法怎么能真正禁止它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具体实施?
老问题和新表现,行业弊病是重复的
如今,在春节期间,网上订票正处于高峰期。一些消费者担心:捆绑在线旅游平台的“旧习惯”真的改变了吗?根据北京阳光消费者大数据研究所和消费者网络最近进行的一项调查,搭售现象尚未根除。通过体验调查发现,所有在线旅游平台都没有发现明显的缺省检查行为,基本上是“以显著的方式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然而,一些在线旅游平台在营销策略上仍有“抓边”的运气。
例如,在一个著名的旅游网站上,体验者发现其中一个选项是普通预订,然后点击“预订”弹出一个优惠券页面。如果消费者不仔细看这个页面,很容易点击平台突出显示的深色“加盟之旅”门户,点击这个门户收取38元服务费。虽然旁边有一个“我不需要继续预订”的入口,但这个入口不仅是不显眼的浅灰色,而且字体很小。
此外,“削减订单”一直是投诉的热点。在消费者成功下订单并付款后,电子商务运营商会因商品短缺、系统错误、操作错误、订单异常等原因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一直拖延交货,从而不同程度地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电子商务法》实施后,通过商家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实际交付或电子邮件确认交付来建立合同,明显违法。
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1月1日的调查,大多数电子商务平台在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前及时修改了相关条款,但仍有苏宁乐购、蜂蜜Bud.com、Dangdang.com、聚美优品等4个电子商务平台未能按照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修改协议条款,仍规定合同在实际发货或发送发货确认邮件时成立。
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四个家电业务平台的条款违反了《电商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平台运营商及相关业务处以罚款。目前,这些家电平台已经整改完毕。
采购受到监管,这是电子商务法的一个亮点。然而,在过去的一个月里,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在一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许多商家用手绘和外语发布采购信息。这会给平台管理和认证带来很大的困难吗?如何调整平台?
小红树的合伙人曾秀莲(音译)认为,大多数平台都在打击违规行为。如今,背景系统可以通过“学习”有效地识别手绘和外语,但是需要一些时间来积累样本。因此,这种现象只是平台管理的短期困难,更重要的是要看平台的态度。“大平台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最大限度地发挥空空间的违法行为。”
“两个选择一”情况突出,平台应加强合规自查
在电子商务行业,“从一个到另一个”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仅从去年开始,就发生了多起事件:厦门方面多次举报商家“两个选择一”的行为;滴滴外卖进入无锡后,美国方面要求商家“选择一个”...
在实践中,电子商务平台“两个选择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导致多重利益,空:消费者减少了平台中可以选择的运营商、商品或服务的种类和数量,侵犯了比较、识别和选择的自主选择权;弱势企业渠道有限,商业利益受损,不敢得罪任何一方的强势平台;由于各种因素,其他被排除在外的中小电子商务平台不方便要求行政或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在这方面,《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首先,平台运营商不得使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技术等。对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施加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或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二、平台经营者违反行政处罚有关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罚款不得超过200万元。
然而,在外卖电子商务领域,一个强大的平台“选其一”仍然存在。据有关报道,美团外卖在海口、成都、咸阳等地仍然是强制性的。日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透露,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经营美团外卖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提起了立案调查。
记者调查发现,电子商务法实施后,Dangdang.com、霍尼Bud.com等电子商务平台均被怀疑违法。这些平台虽然及时进行了整改,但也暴露出了相关业务行为在法律颁布后没有及时自查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电子商务平台迫切需要加强自律意识,重视合规审查。
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包容性审慎监管机制
《电子商务法》有7章89条,涵盖范围广泛。其中,电子商务运营商注册、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机制、事前赔偿责任等关键条款都走到了痛点,直面问题,实施后效果显著。许多业内人士建议,应进一步落实法律的实施,并建立一个包容和审慎的监管机制,以适应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
在信用评估问题上,陶艺日报首席运营官谭蛟城认为,虽然电商法规定不允许刷赞和删除不良评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刷赞和删除不良评论很容易,但问责成本很高。如何进一步明确“虚假评价”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值得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雁北指出,《电子商务法》第22条具有倡导作用,这丰富了考虑市场支配地位的因素。判断电子商务平台“择其一”的违法性,应遵循案例分析的原则,综合考虑平台运营商所在行业的市场竞争情况,分析其是否构成市场支配地位,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这在实践中给执法人员带来了挑战。
许多业内人士也表达了他们对包容性和审慎监管的期望。谭蛟城认为,在互联网时代,新的格式和新的商业模式日新月异,在线下资源重组和用户痛点转化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法律模糊区和空白区。往往是企业先进行探索,市场达到一定规模后,再颁布法律。“我希望在某些领域,我们不要急于否定互联网模式的创新,给予一定的宽容,更好地激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创造力。”
这幅画的版本是:沈依灵和黄超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平台卖家别想着打擦边球(政策解读?电商法施行一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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