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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上午,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据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旨在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电动汽车的安全性能在《综合增强》中已由部分条款改为全文强制性,以增强其抗篡改、阻燃、阻燃等技术指标。
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新标准将重新设定原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其中,电动自行车的高速从20公里/小时调整到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包括电池)从40公斤调整到55公斤,电机功率从240瓦调整到400瓦,踏板骑行功能是强制性的。
对于电动自行车企业,高表示:“新标准将设定从发布到确认实施的6个月到1年的过渡期,给予相关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一定的调整期,调整期以标准正式发布的时间为准。新标准发布前,鼓励相关企业按照新标准生产产品。”
在回答新标准实施后消费者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如何处理的问题时,高指出,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折价换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解决。
然而,中国网络科技注意到,全社会有2亿辆电动自行车,年产量超过3000万辆。一旦新标准正式实施,就意味着原来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性能接近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因此,有必要在上路之前根据机动车标准进行许可。”
李江平指出,由于没有纳入相关机动车标准,无法对牌照进行登记,导致大量电动自行车超标非法上路行驶。一旦消费者骑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非法驾驶,如酒后驾驶,他们将承担与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同的法律责任。
针对电动自行车标准的发展,国家标准委员会行业标准二司副司长王力表示:“一方面,国家标准委员会将积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后续工作。另一方面,还将支持相关配套标准的建立和发展,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标准体系。”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新规范发布 最高车速调整为25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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