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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流程公告,其中包括一个涉及阿里巴巴云和华为软件的千万级云计算项目。在这个项目中,华为以1050万元人民币中标,但阿里巴巴云抱怨华为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中标。

根据公告,经过审查和证据收集,申诉被认为缺乏事实依据,被驳回。公告还指出,华为软件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部分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扣除相应分数后,华为软件仍排名第一,不影响中标结果。

以下是最初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告(第570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培训平台改造升级公共云租赁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项目编号:gc-fg4170358)投诉案件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方名称

投诉人:阿里巴巴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堂科技经济区16号8号楼

被申请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家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软件)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1号

当事人: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二、基本情况

申诉人向该机构提出申诉,因为他对国家采矿中心就该项目提出的询问和答复不满意。投诉:华为软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中标。本机关应当依法调查并作出决定。

第三,处理结果

对于投诉,经审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华为软件为中标提供了虚假材料。投诉缺乏事实依据。

总而言之,当局作出了以下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二)项,投诉因缺乏事实依据而被驳回。

华为软件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一些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扣除相应分数后,华为软件仍然排名第一,这并不影响中标结果。

2018年5月22日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阿里云投诉华为虚假材料中标 国采中心称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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