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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16日电(萧艺)近日,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中国互联网协会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委员会承办的个人信息保护论坛在2018年第17届中国互联网大会期间成功举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负责同志、国内知名法学院的专家以及互联网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论坛。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司副司长隋静在讲话中指出,信息收集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信息流越来越多地突破地区和行业,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安全提出了严峻挑战。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个人信息的保护,始终把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作为监管的重要理念。一方面,完善个人信息保护规章制度,2013年制定并颁布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另一方面,我们将大力加强事后监管,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规则的监督检查,取消账户,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手机应用软件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技术测试。

2018个人信息保护论坛在京举行

中国互联网协会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主席周汉华作了主旨发言。他指出,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一直是各界呼吁的热点问题。在立法过程中,应建立激励相容制度。以欧盟为代表的国家(地区)从个人权利的角度论证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性。在美国的实践中,个人信息保护更多地被视为风险管理。选择路径的关键不在于模式或方法的不同,也不在于立法是否必要,而在于个人数据治理的制度设计是否科学。探讨我国个人数据的治理,必须超越欧美两种模式的简单比较或移植,避免简单立法的可能陷阱,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向。在数据沉睡的时代,个人数据实际上处于未开发和受保护的状态。

2018个人信息保护论坛在京举行

周汉华认为,在大数据时代,开发力度越大,数据面临的风险就越大,失衡就越严重和普遍。个人信息保护需要一个有效的内部组织结构,营造一个良性的外部环境,并循序渐进。如果我们打破这种秩序,就不应该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由易到难,而是朝着相反的方向走,或者一步一步地追求最终目标,这必然会使内生机制的形成更加困难。中国30多年成功的渐进式改革经验对于探索激励相容的数据治理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分权与放松、改革与开放都是调动内生机制的巧妙方式。强制性法律的执行效果一般不令人满意,这也是简单的命令控制的立法将不可避免地遇到的结果。

2018个人信息保护论坛在京举行

会上,中国互联网协会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郝志超也发布了《个人信息保护行动计划(2018)》。本行动计划旨在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创新与规范并重,安全与发展并重,贯彻“主动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以积极措施促进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商业利用关系的平衡和良性协调,引导会员单位认真履行主要职责,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水平。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形成个人信息保护行动计划成果,凝聚行业力量,努力推进个人信息的合法收集、有序流动和合理使用,营造清晰的网络生态。

2018个人信息保护论坛在京举行

论坛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李美妍主持。来自互联网和法律界的60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2018个人信息保护论坛在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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