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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2日公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国家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布本细则是为了进一步细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提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有18条规则、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和安全评估;许可的受理、审查和决定;监督管理要求,并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根据本细则,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编辑出版服务、转载服务和交流平台服务。经批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编辑出版服务的,还可以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获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并拟同时提供编辑、出版和转载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编辑、出版和转载许可。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条例》,为适应国有单位企业化转制和企业股份制改革,本细则对企业法人申请材料进行了细化,以更好地保障资金和信息内容的安全。同时,明确通信平台服务商应制定完善的平台账户用户管理制度、用户协议、投诉举报机制等。,以避免职责划分不清和监管措施执行不力。

此外,本细则还对许可证变更、换发和注销的条件、材料和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进一步完善了许可证退出机制。其中,《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许可程序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延续。

(负责编辑:hn666)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国家网信办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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