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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9日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录像系统,一审公开判决山东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先运受贿案件,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陈先运受贿所得赃物依法追缴,支付国库。 据法院审理,从2003年到2003年,被告人陈先运在山东省章丘市委书记、济南市委常务委员会、副市长、德克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山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 据法院审理,被告人陈先运是国家职工,利用职务是为他人谋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职工的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 陈先运有贿赂的情节,依法从重处罚中应对 陈先运犯罪后自动投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有自首情节,有些犯罪系未遂,认罪忏悔罪,受贿得到的赃物全部追缴案件,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陈先运可以亲自认罪受罚,依法受到广泛的惩罚 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资料来源:淄博中院原标题:《陈先运受贿事件一审判决!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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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热门:陈先运受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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