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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Web]5月11日,万达电影收到年度报告的询证函,询问公司在2019年报告期末集中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前期应减值但未减值的情况。
根据询证函内容,报告期内,万达电影实现营业收入154.35亿元,同比下降5.23%;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48.47亿元,主要是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09亿元,其中商誉减值准备55.75亿元。公司为收购电影业务、广告业务和时代网络资产集团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3.4亿元、12.42亿元和19.93亿元。
对此,万达电影被要求解释,根据《资产减值准备公告》,该公司声称合并后的制片厂的电影观众人数和票房收入均有所下降,年度经营业绩未能达到预期,且降幅大于前一年。请解释上述陈述不一致的原因,以及是否有任何虚假陈述。M&A演播室业务、广告业务和时代网络资产集团产生的商誉减值金额分别占商誉账面价值的83.18%、100%和90.78%。请要求万达电影解释上述资产组商誉减值金额及时计提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调整利润的情况,并考虑上述资产组的并购时间、并购时的估值、履约承诺的完成情况以及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发生重大变化的关键参数的计算过程等因素。
根据年报,本公司向相关被投资方分配商誉,并以相关被投资方为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其中,海外电影业务商誉34.18亿元,游戏发行及相关业务商誉23.07亿元,电影制作发行及相关业务商誉9.85亿元,电视剧制作发行及相关业务商誉6.18亿元。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对上述四个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请结合上述资产组在报告期内的收入及利润、未来利润预测及主要预测参数,说明不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度会计师检查并发表意见。
根据询证函,报告期内,万达的电影销售成本为9.7亿元,同比下降18.90%,主要原因是印刷制作、广告推广费用以及清洁保安费用大幅下降。请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收入、经营成本、费用管理等因素,说明销售费用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万达电影收年报问询函:要求说明集中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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