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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篇关于韩国记者在北京经历“无现金生活”的文章在网上走红。关于共享汽车的描述之一如下:
“我打开应用程序,选择了一辆车。选了车后,门自动打开了。我从电动车的扶手盒里拿出车钥匙,开车去了目的地。然后,我把车停在一家餐馆附近的指定停车场,付了租车费。”
从这个描述来看,合用汽车对旅行非常有益,但是最近它总是出现“事故”和“罚款”这样的词。
1月15日,《济南时报》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例。2017年11月28日,宋先生租用了一辆名为“楚星”的共享汽车。用了20多分钟后,他离开时把车停在了停车位上。当时,该应用显示旅行已经结束,并支付了1元的租赁费。出乎意料的是,8天后,宋先生接到了运营商的电话,称他之前使用的共享汽车被小区物业锁住,导致车辆连续8天无法运行,为此宋先生需要赔偿平台方1040元。
随后,经营者将赔偿减少到520元。据了解,目前该520元赔偿金已从支付给宋先生的2000元汽车租赁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剩余保证金已返还给宋先生。
花了1元钱租了一辆车后,八天后我收到了一张千元的“车票”!看到这个消息,网民们立刻炸开了锅,一些评论指出:
@ youths:你不能共用一辆车
@ love-昙花一现:谁敢用这个,也许是一张千元的票
@仲怡轩:我买不起
Nbd Auto查看了“管仲旅行”应用的用户指南,发现用户有两种退车模式:第一种是站点退车模式,即当用户下单时,可以选择一个站点作为退车点;第二,你可以在指定的区域随意归还汽车,也就是说,你可以在济南等地找到自己的归还汽车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本用户指南没有提到车辆不能停在住宅区前面的停车位。
“这种情况应该是由于经营企业和财产之间缺乏谈判。共有车位有两种,一种是普通车位(相关部门规划的车位),另一种是与停车场预先协商的固定标识车位。”一家共享汽车公司的负责人说,现在,当用户归还汽车时,一些共享汽车运营商将在应用程序上显示哪些停车位可以使用。
除了沟通协调处理不当之外,一位律师还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说,“纠纷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租车人与租车公司之间相应的权利和责任缺乏相应的依据造成的。为了避免安全和其他问题引起的责任,许多共享汽车平台在与用户的协议中增加了“免责条款”。因此,建议合用汽车的用户在使用之前首先了解他们的责任和权利。”
根据北京和深圳消费者委员会的统计,2017年消费者对共享汽车的投诉数量迅速增加。例如,2017年,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受理了146起来自共享汽车消费者的投诉。
对共享汽车的抱怨增多可能与汽车行业尚未找到成熟的运营模式有关。“目前,大多数共享汽车运营平台的车辆较少,运营模式不明确,导致市场仍采用传统的汽车租赁模式。”一位共享汽车平台的高管向nbd承认,如果共享汽车长期停留在传统租赁模式,将很难持续运营。
这位高管进一步认为,在未来,共享汽车市场将是一个由互联网、碎片化和大数据驱动的高度匹配的市场。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基于两个方面:第一,共享汽车的数量和密度是足够的;第二,智力水平足够强,这不可能是目前人类干预的状态。它必须依靠计算和辅助驾驶来完成调度和匹配。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开共享汽车当心这个坑 有人花1块钱却收千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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