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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网报道】1月8日,根据网上贷款入户的消息,上海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市现金商品业务规范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指出,2018年2月底前,区整顿办对辖区内开展现金贷款业务的相关企业进行了查处,立即停止开展违法业务,并及时提出整改方案或业务退出方案。
近年来,现金贷款出现的各种问题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监管力度加大,相关政策陆续出台进行专项整治。根据通知,未经依法取得贷款业务经营资格,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贷款业务。各机构以利率和费用形式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本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匹配违反法律相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同时,各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本成本(包括利息和各种费用)应统一折算成年化形式,各种贷款情况和逾期处理情况应提前充分公开披露,以提醒借款人相关风险。
据悉,此次规范整顿的主要对象是各机构开展的现金贷款业务,具有无场景支持、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限制、无抵押等特点。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推动解决和处置现金贷款业务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如过度借款、重复授信、不当收款、异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通过及时约谈和检查各种违反规定开展现金贷款业务的机构。
根据通知内容,p2p网上借贷机构应满足现金借贷业务的九项要求:不得匹配或伪装不符合法律相关利率要求的借贷业务;严禁克扣利息、手续费、管理费、存款等。来自贷款本金;严禁设定高逾期利息、滞纳金和罚息;不允许外包客户信息收集、需求筛选、信用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配套贷款资金本息直接通过借款人银行账户收付,不得代合作第三方机构账户收付;不允许匹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参与p2p对等贷款;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无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贷款匹配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款、房地产异地配置等住房融资配套服务;不得提供无特定用途的贷款匹配业务。
《通知》指出,2018年1月底前,区整顿办根据此前监管部门提供的名单和群众举报投诉等相关信息,初步确定了辖区内开展现金贷款业务的企业名单;对规模影响较大、投诉较多、监管要求未落实的相关企业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现场检查。2018年2月底前,各区整改办应对辖区内开展现金贷款业务的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按照监管要求立即停止违法业务,并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或业务退出计划(具体整改或退出时限、相关债权债务处置措施等)。)。
此外,对不配合或拖延整改的企业,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上海发布现金贷整顿细则 要求2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或退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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